网站备案要去当地公安部,你还做站吗?
标签:网站备案域名备案
分类:休闲娱乐发布时间:2015-11-30
最近看到网上有人爆料一张图片,要求个人或企业网站除了在工信部备案之后,还要到当地公安局再去一次亲自备案,通知名称是《关于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网站安全服务平台开展试运行的通知》,以互联网安全的名义进行发文,落款是营口市公安局,属于辽宁省的!
文件显示:根据国家要求,互联网站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,到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受理机关办理公安备案手续。
如果没有备案的,可以去公安部官网 http://beian.gov.cn/portal/index,按照提示进行备案。
如果已经备案的,登录网站重新注册用户名,完善备案信。
再仔细看上面去当地公安部备案携带的材料,有《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检查申请表》、《授权委托书》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、开办者身份证、安全责任人员身份证、工商营业执照(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非个人)、《接入服务协议》、《接入服务商合法资质证明文件》等等!
笔者看了这个通知,想想这真去了跑上5趟,花个一个月,最后还是材料不全,得了,网站不做了!好在现在是部分地区试运行而已,广大中小站长不必惊慌,风声鹤唳,百度一下相关文章,好像在2013年的时候就有这方面的新闻,后面也没有下文了,因为这个产业实在巨大,不是政府一张书面通知,就能立刻改变格局,在如今互联网+产业蓬勃发展的时候,如果真正落实下来,直接会让互联网经济从天上掉到地下,影响国计民生,谁也不敢做这个历史罪人,所以先试运行,真正推广到全国,未来5年也不见得能够实现!
加大互联网安全服务是好的,为了搞安全而变相阻扰个人站长进行互联网信息建设,这就有点本末倒置了,希望国家能制定出更好的相关政策,让互联网经济健康有序的长期发展!